购房手续:不容忽视的细节
时间:2023-07-05 18:46:04 4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买房子注意的手续有:

1、按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商应协助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有关部门;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和收楼通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开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和购房合同。

购房者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东西?

购房者买房子要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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