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手续的几个步骤
如下为房屋赠与手续的几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房屋赠与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赠与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房屋赠与合同。
三、房屋赠与后是否能更改
房屋赠与后可以更改,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受赠人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赠与人,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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