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一般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倍报酬,这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当中已作详细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处理办法是先双方进行协商,无法达成协商时,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多少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应当为日常工资的三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处理办法是劳动者可以寻找节假日期间加班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国家法定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主要有: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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