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离婚的时候不仅是需要将夫妻关系解除,如果涉及到离婚共同财产,还有就是孩子抚养权,夫是需要一定来进行处理的,所以如果采取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审理的情况作出不同判决,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法院具体审理案件的流程。
一、离婚后前夫欠债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其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但例如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二、没有外部约定的,则要视举债用途的用途加以判断
1.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视为共同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或者妻子向第三人举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相关的支出的,该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视为共同债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第三人举债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例如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买的房子、车子以及其他生活用品所欠的贷款、借款等,都属于婚内共同债务。这里要注意,如果夫妻分居后,一方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3.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视为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企业,个体工商业的经营和管理而举债的,而且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日常生活的需要的,则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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