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我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近年来,国家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探索。
日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次会议上,上海市检察机关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做法获得了肯定。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在有关部门支持下,运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依托政务局域网,与工商、税务、药监、质检、文化、海关等14个行政执法机关及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从而解决以往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以罚代刑即行政处罚多、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
在我国,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其中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这些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今年3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全国知识产权机关开展了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与公安部建立了包括沟通协作、侦办案件、调查研究、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内容的协助配合机制,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全国检察机关大力推动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设计了《检察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统计表》(征求意见表),拟要求各省级院侦查监督处每季度报送一次统计数据。公安部建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案件通报、调研培训、表彰奖励等长效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建立打、防、控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体系。
国家版权局加强了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从2005年开始,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都举行打击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
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近日正式决定对一盗版案件举报人马某给予现金奖励。这是反盗版举报中心成立和举报电话12390向社会公布以来,首次对社会公众举报进行现金奖励。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加强了对假冒商品的监督和管理。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纲要》重点指出,要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指出,知识产权作为无形的资产,本身的保护就不容易,如果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到位,对企业、发明人、创造人的创新激情、创新积极性来说都是一个打击。田力普指出,应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知识产权报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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