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反映:他们家几年前因城建拆迁领取了一笔拆迁补偿费,买了新房后所剩无几,现生活困难,能否申请城市低保?
根据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因城建规划、危房改造、拆迁等原因一次性领取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家庭,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申请人领取的住房拆迁补偿费在购买住房后有结余金额的,其结余部分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可分摊月数。在可分摊月数内,该家庭不能享受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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