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警方在扣人心弦的39小时内,成功破获了发生在该县的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11月13日晚7时38分、40分、45分,不和谐音符连续在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响起:×单位门口的IC卡公用电话、××局门柱、××局围墙上先后发现3幅用毛笔书写的白纸标语:爆炸物不日将在××点燃!
此类案件在霍山还从未发生过,是谁如此胆大妄为?接到报案后,该县公安局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县刑警大队一面勘查现场,一面开展侦查,攻坚破案;以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为主,交警、机关民警配合,在全城范围内清查旅社、出租房屋;各派出所连夜清查本辖区内涉爆单位等等。随即,一张大网迅速拉开。
11月14日上午10时许,一条信息汇总到指挥部:六安市裕安区的杨某嫌疑陡升,且该杨11月14日上午仍在霍山城关活动,并携带有一旅行包,此后,警方运用技术手段很快认定该杨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鉴于此,坐镇指挥的有关领导决定开始收网。然而,设卡、搜索一番却无踪影———犯罪嫌疑人好似蒸发了。次日晨,抓捕组在裕安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兵分二路,再次开始行动。11时40分,在离杨某家300米的公路上将该杨抓个正着,此时距该县领导要求破案的最后期限还有9个小时,公安民警提前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家住六安韩摆渡镇,1960年代从霍山师范毕业后分配工作,后因病离岗回乡,近期因个人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遂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导致案发。案发当天下午,该杨在县城内买了毛笔、纸、墨、透明胶带,在顺河街一家小旅店住下后,写了3幅恐怖信息标语,张贴在前述3处,至此,该案真相大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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