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探望权孩子不愿意见,只能与孩子加强沟通,并不能强制行使探望权。如果行使探望权已经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会依法中止探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是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1、双方基本条件方面:双方经济收入证明、教育程度、家庭成员情况;2、孩子现在生活的环境情况;3、孩子个人意见的情况;4、证明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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