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人死亡后其确权土地归谁所有
在农村地区,当老人去世后,其确权土地的归属问题备受关注。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期内,即使老人去世,土地也不会被收回。这是因为承包人实际上是整个农户家庭,而不仅仅是某个具体的承包人。
2.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如果涉及到林地承包,那么承包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这一规定确保了农户家庭的土地权益在承包期内得到稳定保障。
二、土地流转赔偿归属问题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归属问题。
1.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则归附着物的所有人所有。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
2.如果承包地被依法征收,那么承包方有权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如果承包方已经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那么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则归附着物的所有人所有。
三、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转包:这种方式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转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受转包人,但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
2.出租:这种方式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而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
3.互换:这种方式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农户之间交换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这种方式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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