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
时间:2023-06-15 17:43:57 3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

国家土地性质分类标准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二、土地性质的认定部门是谁

土地性质的认定部门是由土地管理所来决定的。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土地性质怎么变更

土地性质的变更流程如下: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单位须先向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征询拟用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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