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协议搞错产权人怎么办
可以去拆迁办公室和拆迁工作人员沟通,把名字改过来就行了,即使不改名字也没事,这位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产交易也是根据原来的房产证进行过户。
二、拆迁协议无效怎么办
(一)协议双方身份出现法定无效的情形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辨别自身行为的能力,所以拆迁方与其签订的拆迁协议,全部无效。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在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情形下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协议无效。
(二)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对于拆迁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形式上如果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对于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应当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拆除。
(三)签订的手段违法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况下,使他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应当确认无效。
三、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
(一)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二)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三)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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