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有没有选举权
时间:2023-04-07 09:13:01 1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缓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需看刑罚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被附加,则有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有哪些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如下: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是什么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是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规定外,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同时执行。

三、选举和被选举权年龄

从我国的宪法等相关法律来看,享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的十八周岁。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够真正行使选举权还有一些限制,比如需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其次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还有需要心智完全,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患有精神疾病而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过委员会的确定,就不会列入选民的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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