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雨灾害天气中,对于出现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树木砸伤或损毁致财产损害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请求相关主体所有人、管理人进行赔偿。除非该主体的所有人、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在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贷款买的房子发生自然灾害,要不要还
贷款买的房子发生自然灾害贷款依旧要还。
购房时会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地产买卖合同,另一份是房地产抵押合同,其中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与银行签订的。由此可见,银行的按揭与房屋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无论房地产发生什么变化,都不会影响银行按揭的存在。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没有赔偿问题。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通常,公路道路旁的管理人是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为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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