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医疗事故的必要条件
认定医疗事故的必要条件如下: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怎么赔钱
医疗事故可以按如下赔钱:
1.医疗费,按照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等。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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