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一股东去世,其变更手续如下:
1、申请人持股东变更的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供变更提出申请,经审查员初审通过的,工商部门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通过申请的申请人,工商局应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变更股东需要的手续具体是什么
变更股东需要的手续具体是: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或者通过当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提交办理,电子化受理;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4、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变更公司股东所需材料是: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资料需要提交的文件与流程
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资料需要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等等。股东变更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等等。
三、股东变更的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的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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