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未能成功结婚的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并且确实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他们的请求。
未能成功结婚的夫妻,在离婚时,通常需要返还彩礼。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经过调查确实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他们的请求。
结 婚 未 果 , 彩 礼 能 返 还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离婚登记。
彩礼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按照传统习俗或者民间约定,为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金钱、物品和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或者撤销。
然而,在结婚未果的情况下,彩礼是否能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可以返还;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则无法返还。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应当先补办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彩礼可以依法返还。而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因离婚未果而产生的彩礼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需要依法处理。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了离婚登记的相关程序。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了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确认婚姻无效或撤销。彩礼是否能返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应先补办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彩礼可以依法返还;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如因离婚未果产生彩礼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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