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新规定的合同视为无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有哪些?
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2.侵犯优先购买权;
3.商品房预售违法;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8.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9.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有什么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三)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
(四)违反法定形式;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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