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公章和总公司的章不一样,它们的效力也不一样。分公司公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要如何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4、总公司章程;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9、其它所需材料。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二、包头分公司有专用的税号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该有独立的税号。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