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不会被判刑,只有触犯了刑法规定,才涉及犯罪问题,只有犯罪了,就要被判刑。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国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要受处罚或罚金,一般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公权性质。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为:
1、行为主体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2、行政责任
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
3、责任能力
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可以;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
4、行为过错
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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