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不网签属于违法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网签是我国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一定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且预售合同里面也有写明,是开发商强制性的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一、开发商一直不备案可以起诉
1、可以去房管部门投诉。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
如果开发商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也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2、购房合同需要和开发企业签订,不必与房管部门签订,但开发企业使用的购房合同必须是房管部门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但其中一些条款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和补充。至于开发企业使用的是不是统一合同文本,可以拿空白合同去当地房管部门核实。签订的购房合同要报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是否备案,可以上当地房管部门官网查询。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3、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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