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如下:
1、数额较大:
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2、数额巨大:
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
在三百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3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