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子女之后,现欲重新申办结婚证书,需遵循如下严谨茌序进行操作:
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为该当事人重新发放结婚证书,应严格依据审核——受理——审查——发证流程开展工作。
具体而言:
1.当事人须亲自至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2.填写《关于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书的声明书》;
3.上交相关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4.由婚姻登记员针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以及声明进行严格审査,确认其合规后,填妥《补发婚姻登记证书审查处理表》。
5.颁发新的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