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由国家网信部门统筹
1、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前两款规定的部门统称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定罪处罚
1、泄露贩卖个人信息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对他人的财产或者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据法律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衡量是否情节严重,要根据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这一行为是否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如果,在网上或者是各种渠道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了公民财产或者人身的损失,就应当认定为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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