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即使有了廉租房,只要承租人符合相应的购房资格,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就可以购买房屋。但在购买房屋后,承租人的名下就有房了,此时便与廉租房的租住条件不符,不具有承租资格,需要办理廉租房的退房手续,不可继续租住廉租房。
如何申请廉租房?
1、属地审核
申请人要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住房保障部门去领取保障住房资格申请表,再带齐相关材料到居委会初审,初审通过后到乡镇府进行复审。
2、相关部门审核
待复审合格后交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汇总。汇总后资料交由于房产登记部门核查住房情况;住房公积金部门核查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部门核查营业登记、投资办企业等情况;公安部门核查车辆登记情况。
3、入户实地审核
待以上部门审核合格后,住房保障部门人员同民政局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合格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对提供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
4、双人审核
核实完由保障股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进行双复查。
5、网站公示
最后核实合格家庭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该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候选名单。
6、分配方式
根据审核合格家庭户数与房源套数,选择抓阄、摇号等不同的方式进行选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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