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消费者应该积极取证,将商家擅自取用的带有本人肖像的广告等图片拍照取证。
其次,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商场赔偿精神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最后,商家不肯赔偿,消费者损失较大的,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不过,精神损失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所以,消费者肖像权被侵权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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