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且有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规定,否则可能会被罚款或逮捕。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综上所述,如果嫌疑人是受到监视居住的处理,不一定就会被判处坐牢,而且在此期间一定要遵纪守法,这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如果在这期间发现嫌疑人犯罪的确切证据,或者有明显的犯罪行为的那么都会被进行处罚。
监视居住惩罚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被监视人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涉及犯罪活动的案件。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监视居住也可能被视为一种惩罚措施,特别是当被监视人已经被定罪或被判处刑罚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将会受到进一步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如果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监视居住作为一种惩罚措施,在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具有威慑犯罪的作用。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被监视人自由的强制措施,但并非一定会导致被判刑。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制裁。同时,监视居住也具有威慑犯罪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陬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可能免予起诉或者免除刑罚的;
(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拘留、逮捕以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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