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如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离婚夫妻一方失踪怎么办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应当先向法院申请对方失踪,法院会发出公告,公告期满之后,对方还未出现的,法院会宣告其失踪,此时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即使夫妻一方失踪,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若没有证据证实,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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