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是否同意当事人离婚的判决。不会因为一方拖延时间,就影响判决进度。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会在立案那天起的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要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方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一方离婚一方不离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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