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会起诉。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重新收集证据或补充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
一、案件递交到检察院被驳回
没有检察院驳回案件一说。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可以做出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起诉,是指提起公诉。提起公诉是对犯罪有诉追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二、退侦是什么意思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检察院应当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两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诈骗罪有证据不足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立案侦查阶段,发现证据不足且无其他证据证明犯罪时,应当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做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审判阶段发现证据不足,可以发回补充侦查,或者做出无罪判决。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一般会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在退回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的,那么检察院会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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