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时间:2023-06-23 15:35:47 1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玫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没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也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司继承人能要求回购公司股权吗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满足什么情况公司可以收购股东的股份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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