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应向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
医疗调解委员会原则上都是各地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成立的第三方平台。医调委接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4、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5、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一、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1、保存相关病例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经过咨询若发现病案中存在疑问,即可申请进行医疗技术咨询初步分析。
4、当初步分析结果基本确定医方存在医疗问题时,当事人便可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如果初评结果确定医方无过错,将不再建议您申请进行细化分析。细化分析将由不少于3位的相关专科主任医师级临床医学专家多角度综合性地对医疗争议焦点进行翔实分析,然后聘请与案例相关科室的专家组织听(论)证会,最终得出结论。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您的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二、医疗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当事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解决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意,决定选择行政处理程序,由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解手段解决争议;也可以直接选择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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