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铁路职工,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构成本罪。例如:路人张三和铁路职工李四聊天,李四因为忘记调度导致两火车相撞,张三无罪因为聊天不是危害行为,李四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是什么
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同属重大交通肇事的犯罪。客体均为交通运输安全,主观上也都出于过失,客观上也是都是以违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其区别主要是: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后二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分别为航空人员与铁路职工,其他自然人一般主体不能构成这两种罪。
(2)发生的场合不同。本罪主要发生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过程中(不排除一般主体在交通运输领域外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后二罪,分别发生在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活动中。(3)违反的具体注意义务不同。根据运输领域不同(公路、水上),本罪行为人违反的可以是特定的注意义务,也可以使一般的注意义务;而后两罪违反的,只限于特定的注意义务。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