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想要改名字的手续是:
(1)父母双方达成修改孩子姓名的一致意见,十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发表意见;
(2)父母、收养人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政科;
(3)户政科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予以变更姓名,更改户口簿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备注曾用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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