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转让与知识产权许可的区别
知识产权转让与知识产权许可的区别:
1.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转让是通过购买专利从而实现专利权变更的一种方式,就是指权利人将其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是指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的行为。
2.专利归属权有所区别
专利转让后,专利权归属发生变化,购买方成为该专利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所有权,原专利权人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
专利许可不发生专利归属权的变化:专利权人许可对方使用的权利,专利权人许可对方利用的时间期限一般短于专利权受保护的期限。
3.生效的条件不同
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专利转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后才能生效。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转让,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
二、知识产权转让方式
1.参加各类技术展会
参与各类专利技术新产品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技术交易活动的信息,并在各类技术交易活动中发布和推广技术。
2.自行转让
专利权人通过媒体等方式进行专利宣传,自行与投资商洽谈。
3.委托中介机构
通过中介公司。首先选择国家正规、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可以到专利局网站上查询,有专门的专利代理信息页,还包括了正规专利代理机构中的违规行为的惩戒等。
三、知识产权转让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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