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怀孕可以办理离婚吗
一、怀孕期间还能离婚吗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以及其他财产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当中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其中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除外。
二、孕期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如果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只要是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就有一个月的冷静期,与是否怀孕没有关系。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一个月的冷静期,也与是否怀孕没有关系。因为女方怀孕,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只有女方到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孕期离婚可以提出补偿吗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明男方自愿赔偿以及金额。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能要求他负担相应的孕产费用及今后孩子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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