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离婚可以终止妊娠吗
怀孕期间离婚可以终止妊娠。但只有女方主动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才会予以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有特殊情况的的除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孕妇离婚可以争取哪些补偿
孕妇离婚没有什么补偿,如果孕妇是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相关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孕妇离婚损害赔偿诉讼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7.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8.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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