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女儿不堪债权人百般纠缠,在由第三人代书的借款与我无关欠条上签名,没想到落入债权人设下的圈套。在申明与我无关的欠条上竟出现钱由我还的字样,债务人女儿因此当上被告。好在法官火眼金睛,查出欠条真相。1月28日,市法院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写欠条加填×防造假
张某欠王某借款20万元,一直索要无果。后来王某得知张某女儿赵某有偿还能力,就多次找赵某索要欠款。2008年8月27日,王某委派李某来到赵某家中,经赵某与李某协商,由李某书写,赵某签署姓名、日期并在正文首尾打双×而形成一份书面材料。其内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是我母亲张某欠王某的,他们两人经济往来与我无关××签字赵某2008﹒8﹒27。后李某将该书面材料交予王某。
没想到王某拿到欠条后,就将赵某告上法庭。
欠条多出一行意思全变
让赵某没想到的是,王某向法庭提供的欠条内容已经变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是我母亲张某欠王某的,他们两人经济往来与我无关××××为母亲幸福这钱由我还××签字赵某2008﹒8﹒27。
王某陈述该书面承诺的形成经过为:李某写好全部正文内容,赵某分别在两段的首尾写下四组双×,并在签字两字后签名并写下日期。
但赵某坚决予以否认:李某书写了第一段的内容,自己在该段首尾写下两组双×,就是为防止欠条造假。因李某在第一段下隔一行写下签字二字,故自己在签字二字后签名并写下日期,因而正文与签名之间有一行空白。第二段的文字和×自己没见过。这是他们设下的一个圈套。
两段×非同一人书写
为母亲幸福这钱由我还这句话是后填上去的,还是原来就有的,双方争执不下,也成了本案审理的关键点。
由于欠条文字内容均为李某所写,上下两段首尾处的×成为辨别欠条真假的关键。2009年3月20日,赵某申请对承诺上第一段首尾四个×与第二段首尾的四个×进行对比鉴定。结果是,第二段首尾两组双×不是赵某所写。
王某以×的结构极易改变、鉴定没有科学依据为由提出异议。
依据科学鉴定辨明真假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王某向法院提供承诺一份以证明其与赵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证人李某出庭作证时陈述,该份承诺的形成经过为:他写好全部正文内容,赵某分别在两段的首尾写下四组双×,并在签字两字后签名并写下日期。但该书面承诺经司法鉴定,第二段首尾两组双×不是赵某所写。因此,该书面承诺及证人证言在打双×问题上不具备真实性,不能排除第二段文字系形成于赵某签名之后的可能。剔除第二段后,该书面承诺不构成保证合同,也不构成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鉴定费2000元(赵某已垫付),均由王某承担。
王某不服,提出上诉。1月28日,市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法院民三庭一位法官通过此案提醒债务相关人,写欠条时不要由第三人代书,以免欠条被恶意改动,在结尾处打×是一个好办法。(记者周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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