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劳务分包的条件是什么
劳务分包的条件是: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三、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区别如下: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派遣,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分包涉及的是劳务关系;
2.管理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分包中的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
3.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的标的是人劳动力,劳务分包的合同标的是事,劳务成果;
4.税收政策适用不同,行业不一样,劳务派遣是现代服务项下商务辅助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是建筑服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不一样。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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