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超速百分之五十撞死闯红灯过斑马线的两人怎么办
若行人均不在斑马线上有序通行而产生的碰撞事故,行人在此过程中须负担部分责任。
就机动车和行人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言,若行人并无过错行为,则应由机动车全权负责承担赔偿责任;倘若存在确凿证据证明行人确实存在过错,则应对其错误行为所属程度进行适当评估后,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本身也无任何过错,那么,它最多只需要承担不超过总赔偿份额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在小区内发生车辆碰撞算了算了逃狱
在小区内部发生碰撞事故之后撤离也属于逃逸范畴。
通常所说的逃逸,是指交通肇事行为人在实施交通肇事后,为了躲避法律责任而选择离开现场的行为。
从理论层面来看,一旦逃逸这一违章操作付诸实践,便立刻宣告其成立。
无论行为人是否在事发后立即逃离事故现场,哪怕他们在短暂时间内就被交警部门或者路人成功抓捕并扭送到有关机关处理,都不会动摇对“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的判定,因此也就无法提出所谓的“逃逸未遂”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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