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仅持有一张欠条而对方却矢口否认债务的存在,阁下可遵循以下步骤依法提起诉讼程序:首先,精心撰写起诉书,详细列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资料、您所主张的权利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其次,搜集与该笔借款有关的其他证据,例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等,以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度。
随后,将起诉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依照法定标准缴纳诉讼费用。
在此情形之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于自身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到的证据,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则应由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收集。
因此,阁下需凭借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从而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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