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三)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湖南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506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721元/年。
说明:以上数据来源为湖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针对于交通事故相关的赔偿,首先是要对于一些普通费用的赔偿,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其次,受伤者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内到残疾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如果达到伤残等级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相关部门索取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