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险合同的责任是什么?财产保险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反保险合同的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1)被保险人的责任1)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保险费。逾期付款的,保险人有权要求追加付款和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终止前,尚未支付的保险费和利息仍应全额支付。2)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消防、生产经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维护被保险财产和劳动者的安全。
3)原保险标的发生位置变更、使用或者增加保险标的风险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危机情况增加的事实,提供补充保险。否则,保险事故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随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未采取上述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扩大的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要求保险人赔偿损失时,有义务提供保险财产或利益的实际损失清单、避免扩大损失的清单、有关帐簿、文件、资料等,并及时与保险人协商,以便正确计算和赔偿损失。
6)被保险人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故意或意外损失造成的财产或利益损失负全部责任。(2)保险人的责任保险时,保险人应当及时将财产保险的有关规定通知保险人,并有义务对保险财产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告知对方为消除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保险人必须核实、计算和赔偿因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物或者保险利益损失的责任。(3)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赔偿的,在被保险人将追索权转让给第三人后,被保险人应当先行赔偿。
4)被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或保险单后,应及时组织人员研究、现场调查、检查并决定是否赔偿。同时,应与保险方式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并在10日内支付。逾期付款的,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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