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到入党发展至少经过一年以上才能转发展对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会议流程
1、确定开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准时到会,布置会场,悬挂党旗。
2、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1)宣布应到和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及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半数以上会议有效。(2)宣布大会开始。
3、申请人向支部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等。
4、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意见。
5、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主要是外调情况),包括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思想汇报、政审、民意测评等情况。
6、所有与会人员对申请人发表意见,主要谈谈申请人的不足与今后需要努力的地方,是否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7.主持人指定监票人或选出监票人(2人)
8、党支部讨论;申请人暂时回避;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由正式党员对是否同意申请人入党进行票决。(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意见)
9、申请人到场;由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10.散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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