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场声势浩大的万名群众公判大会在内黄县展开。自一打击两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内黄县法院共审结各类涉财刑事案件61起,涉案金额71万余元,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35万余元。
内黄县委副书记郑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师xx,内黄县法院院长李xx等领导出席大会。
公判大会上,李xx依法宣布对12起刑事案件中13人进行公开宣判,对犯抢劫罪的王某等人和犯故意伤害罪的马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不等。
被告人王某于2009年8月15日凌晨,伙同王凤某等4人驾驶五菱之光面包车,携带匕首、胶带等作案工具到某砂石厂采用捆绑的方式抢走被害人付某一部手机和一辆装载机,价值共计3.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马明某、马晓某二人于2011年9月5日,因琐事与樊永某和樊书某二人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被告人马明某将被害人樊书某头部砸致重伤,被告人马晓某持刀将被害人樊永某头部砍成轻伤,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
郑xx要求,要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要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的高发势头;要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混乱、违法违规经营网吧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促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全县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报道力度,抽调精干人员,全方位进行报道,以宣传战果,鼓舞斗志、震慑犯罪,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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