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种标准用于面部伤残鉴定
根据面部毁容程度确定伤残等级。面部疤痕伤残主要有十个等级,其中一、二级的鉴定标准为:
一级: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中二级伤残之一;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级: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二、工伤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工伤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但是工伤鉴定则可以是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雇佣单位;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雇佣单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5.适用的法律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
三、伤残鉴定有没有明确时间限制
伤残鉴定有明确时间限制,一般是在伤害完好或治疗终结后15日内书面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主要是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在工伤认定下来后,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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