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别病历真实性的法律要求
判别病历真实性的法律要求如下:
1.应当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应当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病历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是否符合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
3.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印证。病历作为关键证据固然重要,当不是惟一证据,在诉讼中可能还存在其他证据,因此,法庭质证和法官审核认定时,一定要注意与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的方面。
二、伪造病历要承担什么责任
伪造病历的医师要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三、医院病历档案保存多久
医院病历档案保存多久要看具体的病历类型,对于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对于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相应的看诊资料,需要由患者自己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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