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本人及其子女都将被禁止进入高等学费私立学校就读。
此外,这类人士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遭受诸多限制,主要体现在:
1)在各类交通工具上,他们将无法选择二等以上的舱位;
2)高档次的场所如豪华酒店和会所等,对他们而言仅仅是奢侈的幻想;
3)不动产的投资和购买,对他们来说犹如登天般的困难;
4)对于高级写字楼这样的商业场所,他们也无法租用来作为办公地点。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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