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一旦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无论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都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复议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裁定不妥的,应当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买到有债务纠纷的房子怎么办
一、买到有债务纠纷的房子怎么办
1、买到有债务纠纷的房子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售房者在出售房屋时,没有如实告知房屋被抵押的的,属于欺诈,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承担赔偿损失;
(2)如果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购房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售房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对电子数据是否真实,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有无说明原因,并注明收集、提取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
(二)是否具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
(三)收集、提取的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四)如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
(五)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
二、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的事项是哪些
1、重视诉讼时效;
2、申请执行的期限;
3、重视担保期间;
4、搞好证据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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