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以下比例承担责任: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在我国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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