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集体户口孩子能落户吗
不可以,集体户口是指单位为聘用外省市人员而采取的过渡性措施,集体户口人员子女是不能随此户口进入本市落户的。即使孩子的户口能落入集体户口,孩子也无法享受入学等待遇。但只要这部分人员在本市取得住房(包括公产、企业产房屋租赁权),当事人的户口就可以从集体户口迁出到住房所在地,孩子也就可以取得随迁进入本市的资格。
二、如何在天津申请落户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可凭以下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土地使用证。
三、如何在天津申请集体户口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凭以下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一)单位名下办公场所或者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明;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单位指定专人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的证明及协管员居民身份证。
单位集体户仅限本单位职工落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2、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学校,可凭以下材料,向学校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一)相应的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证明;
(二)学生集中住宿的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三)学校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及指定证明。
学生集体户仅限于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落户。大中专院校有多个校区的,可以在各校区分别设立一个学生集体户;学生应当在经常居住的校区登记户口;学生在学期间变动校区的,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经批准建立的佛教道教寺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可凭宗教事务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符合条件的僧人、道士等宗教人士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4、经所在地公安分局批准,公安派出所可设立社区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使用派出所办公用房地址,不得使用虚拟地址。社区集体户的落户人员按家庭户登记,并打印《居民户口簿》。落户对象主要包括: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人员;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无处落户的人员;居住在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人员。
一般情况下,社区集体户的落户地为原注销地或原户籍地。
5、本市依法设立的人才服务中心,可向市公安局申请设立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经批准后予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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